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绍兴理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、《绍兴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二条等有关规定,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。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经各二级学院联系确认、招生办公室审核,现决定拟取消刘叶恬等15名未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的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16日-9月18日,公示3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请联系学校招生办。
联系地址: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799号。
联系电话:0575-88345858。
绍兴理工学院2025级拟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名单.pdf